<新聞>卓長仁、姜洪軍共捐出一心臟四腎臟
【林中正�台北報導】
犯綁架撕票案今晚伏法的反共義士卓長仁及姜洪軍,遺言捐出器官,林口長庚醫院已經決定將二人的一顆心臟及四個腎臟摘取移植,包括眼角膜移植共有十餘人受惠。
醫師表示,卓因患b肝及姜肝臟有部份硬化現象,故肝臟不能移植。
醫師將於凌晨四時前摘取下可移植的器官,移植手術於明早八至九時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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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棒喔...希望以後強姦犯也可以比照辦理...
這樣才是真的對社會有用...當社工作什麼...
各位覺得該讓他念台大嗎?
版主: Dear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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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公平?正義?保障人權?只不過是制度化的復仇罷了。
所以假如今天敗類姦殺了我妹,我自行制裁而砍死牠,我犯法。而經過起訴、判決、上訴、上訴、再上訴......經過很多很多年,終於判了死刑並執行,則是法律的制裁。
差別在哪裡呢?被強暴的人不可能忘記、被殺的人不會復生。當制裁發生後,也只是一個爽字而已。
法律保障的是犯法的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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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分認同你的話 但我認為太偏激了
想想在許多地方 盛行所謂的私刑 私刑的結果 往往是憑著感情一下的激動 對事情未做合理的分析判斷就對別人實行報復 這時你看看要不要法律
法律是公平?正義?保障人權?只不過是制度化的復仇罷了。
所以假如今天敗類姦殺了我妹,我自行制裁而砍死牠,我犯法。而經過起訴、判決、上訴、上訴、再上訴......經過很多很多年,終於判了死刑並執行,則是法律的制裁。
差別在哪裡呢?被強暴的人不可能忘記、被殺的人不會復生。當制裁發生後,也只是一個爽字而已。
法律保障的是犯法的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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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分認同你的話 但我認為太偏激了
想想在許多地方 盛行所謂的私刑 私刑的結果 往往是憑著感情一下的激動 對事情未做合理的分析判斷就對別人實行報復 這時你看看要不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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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學者
- 文章: 14
- 註冊時間: 2001-08-11 08:00
- 來自: 台北新莊龍安路
唉!
連續強暴!
「強暴」這樣的行為是可以自制,而且也有別的方式可以代替,例如打手槍、自衛、花錢找妓女等等
並不是這麼難解決的是吧!
而他卻選擇強暴別人作為個人的快樂!
這樣的心理不正常的人應該判他終生監禁不得特赦、或是判他 植物人 讓他只有腦是自由的!
大家應該知道,法律是不能規範個人心理的想法!
我也曾有些犯法的想法,但是當你用行為來實現時代表你無法自制!
無法自制自我獸慾的人應該割掉!再犯時就處死!
還虧他唸過書! 唉!浪費社會教育資源,現在還要讓他佔掉一個大學的缺!??
幼稚園老師就教過,不可以翻旁邊女生的裙子!
難道這些不應該的行為沒人知道嗎???
算了!考都考上了!讓他來吧!
我要是受害者的家屬或朋友,我一定...沒事..就..去台大問候他一下......
連續強暴!
「強暴」這樣的行為是可以自制,而且也有別的方式可以代替,例如打手槍、自衛、花錢找妓女等等
並不是這麼難解決的是吧!
而他卻選擇強暴別人作為個人的快樂!
這樣的心理不正常的人應該判他終生監禁不得特赦、或是判他 植物人 讓他只有腦是自由的!
大家應該知道,法律是不能規範個人心理的想法!
我也曾有些犯法的想法,但是當你用行為來實現時代表你無法自制!
無法自制自我獸慾的人應該割掉!再犯時就處死!
還虧他唸過書! 唉!浪費社會教育資源,現在還要讓他佔掉一個大學的缺!??
幼稚園老師就教過,不可以翻旁邊女生的裙子!
難道這些不應該的行為沒人知道嗎???
算了!考都考上了!讓他來吧!
我要是受害者的家屬或朋友,我一定...沒事..就..去台大問候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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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學者
- 文章: 43
- 註冊時間: 2001-02-2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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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拿著 AWP 蹲在社會系館屋頂... 瞄準鏡... 砰!
士林之狼 was killed by JiaShuan with AWP
*CS玩太多了*
</FONT><!-- BBCode Quote End -->
你太仁慈了
我會用mp5在他身上開完整個彈匣
再噴漆............
</FONT><!-- BBCode Quote End -->
你真是太嫩了,忘了有拔辣嗎? \_+
<!-- Edit Notice Start -->
<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8-11 13:01 被 dearwedos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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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拿著 AWP 蹲在社會系館屋頂... 瞄準鏡... 砰!
士林之狼 was killed by JiaShuan with AWP
*CS玩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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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仁慈了
我會用mp5在他身上開完整個彈匣
再噴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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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太嫩了,忘了有拔辣嗎?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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