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營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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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Dear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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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oc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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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thinking 寫:就算合理懷疑..DH站長也已經針對你的懷疑提出回應了..閣下是相信還是不相信??
我相信DH站長的說法→「他本人沒有拿錢或得到好處」。
justthinking 寫:如果相信的話..閣下是不是歉DH一個道歉??還是閣下認為只要是"合理的懷疑"就不需要為發言負責任??
這個相信與道歉,我已經做了啊....還是在這個討論串的前幾頁呀:

http://forums.dearhoney.idv.tw/viewtopi ... c&start=30

引自己的話過來:
關於暗盤的部份,我前幾天也用私人訊息跟DH站長道歉了, 我道歉的部份是「當時我的說詞上流彈波及過廣...把對某些站管的個人行為,推及到DH站長與整個DH網站了」,這是我的疏失。

我想之前這篇應該已經算是「公開道歉」了吧?

(還是該說是「公開承認有過道歉的行為」.....)(汗)
justthinking 寫:如果DH的回應閣下覺得不滿意或是不能讓你相信..那不然要怎樣閣下才會感到滿意??
DH都將否認的言論轉成白紙黑字了..這情況下還不相信的話會不會淪落於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流??
我可是相信DH站長的喔....

=========

至於什麼「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說真的我個人很討厭這句話....

很多明明犯罪(或改成做錯事)但「還沒」被抓到的人,當他們面對有人質疑他們是否有做的時候,就會用這句話來替自己開脫...

一副「質疑我這君子的人都是小人啦」的樣子...

PS.
我不是在說您或是DH的任何人,我是說電視上的那些政客等人....當然,這是離題(汗)
Dear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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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啦!不用向我道歉了。我只是希望 jsoccer 下次如果對我還有什麼懷疑,請直接與我討論,寫在別的地方讓大家討論的很爽、看好戲,我覺得那不是很好的作法。
just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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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那這件"合理的懷疑事件"應該算是落幕了..

不過..

對於amigoccs事件我後來的處置方式不知道jsoccer有何指教..
愛國心是惡黨們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的藉口
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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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Honey 寫:沒關係啦!不用向我道歉了。我只是希望 jsoccer 下次如果對我還有什麼懷疑,請直接與我討論,寫在別的地方讓大家討論的很爽、看好戲,我覺得那不是很好的作法。
[b05] ,要把PCDVD那一串搬過來繼續討論嗎 [b04]
Ch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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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務區會有週期性的筆戰… :roll:
jsoc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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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Honey 寫:沒關係啦!不用向我道歉了。我只是希望 jsoccer 下次如果對我還有什麼懷疑,請直接與我討論,寫在別的地方讓大家討論的很爽、看好戲,我覺得那不是很好的作法。
以後若有對站長個人管理上的意見,我會直接跟您討論...這點我可以做到。

不過,「在某地碰到XXX信徒/親衛隊」這種類型的牢騷,偶爾還是會在別的地方講.....有的時候「某地」會是這邊也說不定....
justthinking 寫:嗯..那這件"合理的懷疑事件"應該算是落幕了..
不過..對於amigoccs事件我後來的處置方式不知道jsoccer有何指教..
後來的處置方法是指?

如果是指那篇「在喇叭區置頂一篇把某人ID公佈,內容還故意裝傻」,那是站管的權力啊....

就算我覺得那是「濫用權力、仗著自己是站管身分對付某特定ID」,也不能限制各位站管的所作所為啊.......

不過該討論串也被搬移到站務區了,似乎是沒什麼好繼續追究的吧?
(編輯補充:啊,剛剛才注意到那篇不見了......不過,還好不是只有我一個人有看到或回應,應該是不用擔心證據被湮滅的問題.....)

PS.
倒是剛好藉此回應DH站長上面那篇,像是這種情況:
「站管很有爭議的使用他的權力(註),面對質疑時,不說明他為何如此使用權力,卻擺出一副"我(們)就是有管理權,你啥都不是"的態度」

您認為在貴站上發言會有意義跟意願嗎?有誰會去跟宣稱「怎樣啦?我就有管理權可以用啦」的人討論嗎?

註:
我為什麼敢說是「有爭議」呢?因為那個討論串後來被搬移了.....如果沒有爭議的話,就不會被搬移了吧。
(編輯補充:現在該篇討論串還整個消失了...)
K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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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occer 寫: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該事項與真實相符,但只要已經過相當的查證,而產生與真實相符之確信,即不構成誹謗罪。
證據在哪?還是你把你的懷疑當作證據!??
沒經過查證就指稱別人收受廠商的好處...
頭像
Sk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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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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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半夜兩點....真他X的該睡了

這篇7頁長的討論看到現在...實在看不懂在吵什麼
大概是應為太會轉移焦點了吧....

一下扯到Mystj那篇,一下扯到利益交易暗盤,一下扯到管理權,一下扯到
自以為很懂的法律(台灣的法律是僅供參考...變數太大了)...成天懷疑懷疑掛嘴邊....

真的是歹戲拖棚

直接說吧...你到底是想嗆啥...你心中的怨氣到底是啥?

不過你會說嗎...?大概不會吧...
justthinking
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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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occer 寫: 後來的處置方法是指?

如果是指那篇「在喇叭區置頂一篇把某人ID公佈,內容還故意裝傻」,那是站管的權力啊....

就算我覺得那是「濫用權力、仗著自己是站管身分對付某特定ID」,也不能限制各位站管的所作所為啊.......
並不是"權力"..我以及任何在這站上有管理板務資格的網友從來不覺得我們有掌到什麼權..
我們也從來沒有因為有管理資格而收到任何的"好處"..不管是實際上的或是網路世界上的好處..
我為什麼會在喇叭區置項那篇文章還公佈amigoccs的ID??我當初就已經說的很清楚我是"故意的"..
因為當時在我的認知中我覺得amigoccs兄公佈Tiberius給他的私人訊息以及他後來放上來的簽名檔..
都是很明顯的挑釁行為..所以我採取了較為偏激的處理手段..

當然..你或是任何人要"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是濫權的行為..這是你的自由..
jsoccer 寫: 不過該討論串也被搬移到站務區了,似乎是沒什麼好繼續追究的吧?
(編輯補充:啊,剛剛才注意到那篇不見了......不過,還好不是只有我一個人有看到或回應,應該是不用擔心證據被湮滅的問題.....)
後來為什麼被移動到站務區你應該早就很清楚了吧..是amigoccs兄主動聯絡DH站長解釋後才發生的..
amigoccs擔心我跟Tiberius過於年輕氣盛(其實這擔心是無謂的)..會聽不進去他的解釋..
DH站長把我的那篇文章移到站務區是因為不管刪不刪除..那篇文章一開始就只應該張貼在站務區..發表在電腦喇叭區是我的疏失..
在聽了amigoccs兄的初步解釋後DH覺得我跟Tiberius對amigoccs兄為什麼會把Tiberius的私人訊息公開還有他改簽名檔的用意有所誤會..
所以他決定先上鎖..等查清楚事實後再處置..後續發展我之前就有講過了吧..amigoccs兄跟我長談了一番..
雙方交換了很多意見..他也提供了很多的資料讓我判斷他有沒有營利行為..結果是怎樣之前也講述的很清楚了吧..
我之前也說過了..要是他真的有營利行為..要是他公開Tiberius的訊息還有改簽名檔的動機真的是出於惡意..
那很抱歉..我發表那串討論不會消失..他的JBL討論串還是會繼續被上鎖..

更何況..這是我跟amigoccs兄之間的事情..人家他也認為雙方都有錯..雙方都有疏失..是誤會一場..
路人為什麼要亂入..在還不清楚整個事情之前亂入因為打抱不平還情有可原..都把事情整個寫出來了..
還堅持說亂入無錯..路人片面看到的情況才是事實..
jsoccer 寫: PS.
倒是剛好藉此回應DH站長上面那篇,像是這種情況:
「站管很有爭議的使用他的權力(註),面對質疑時,不說明他為何如此使用權力,卻擺出一副"我(們)就是有管理權,你啥都不是"的態度」

您認為在貴站上發言會有意義跟意願嗎?有誰會去跟宣稱「怎樣啦?我就有管理權可以用啦」的人討論嗎?

註:
我為什麼敢說是「有爭議」呢?因為那個討論串後來被搬移了.....如果沒有爭議的話,就不會被搬移了吧。
(編輯補充:現在該篇討論串還整個消失了...)
為什麼不給管理者一點時間??要釐清真相以及討論處理方式妥不妥當都是需要時間的吧..
我知道你會反問..為什麼不先查明真相以及討論過後再處置..很簡單一句話.."時間性的問題"
這些管理職務都是義務性質的..既不支薪也不是全天候的工作..大家都是拿自己的私人時間來管理板務..
管理者能聚集一起討論的時間雖然每天都有但是卻不多..與其等討論後再處置而不即時處理問題..
還不如管理者先自行判斷該怎麼處理..然後再討論處理的洽不恰當..這就是所謂的信任各個管理者的判斷..
更何況這邊的管理者不會死不認錯..真的處置錯了是會改判以及道歉的..
還有..在處理比較有爭議性的問題上就算沒辦法大家先商量..還是會在聊天室先詢問大眾的意見再決定..
數位音樂工作室附屬聊天室隨時都可以問到至少十個以上的意見的..
中國人的陋習就是什麼都要開會..開會開會開會..
討論老半天還是沒結論..這對於私人時間本來就不多的DH站長以及管理階層來說

另外..我那串討論並沒有被刪除..只是後來移到了秘密板..要是有需要隨時都可以重現的..當然..現在是沒這需要了..

我並不覺得管理資格是什麼權力..我反而覺得這比較接近義務..因為愛護這個站所以願意投入幫忙管理..
掛名管理是件很吃力又不討好的工作..

你要覺得先處置再討論說明的處理方法是濫用權力或是鴨霸行為..這是你的自由..
不過要把你的"認知"當成攻擊的道具..我想這是很不體諒以及很不尊重管理者的行為..
我們最大的差別在於.."你認為管理是掌權".."我認為管理是義務"..
以公職人員來說好了..抱持這兩種不同的心態的公職人員..誰比較有可能腐敗掉..這不用再說了吧..
愛國心是惡黨們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的藉口
sutl
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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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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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thinking 寫:我為什麼會在喇叭區置項那篇文章還公佈amigoccs的ID??我當初就已經說的很清楚我是"故意的"..
因為當時在我的認知中我覺得amigoccs兄公佈Tiberius給他的私人訊息以及他後來放上來的簽名檔..
都是很明顯的挑釁行為..所以我採取了較為偏激的處理手段..
說真的,amigoccs怎麼看都知道是網路新手,他應該是真的不知道這是嚴重的挑釁行為,對於這種新手你只要跟他說一聲,他以後就不會再犯了,幹麻連懂得網路禮儀的的版主都要這麼衝呢 :-.-: ,這樣是會嚇到新手的 [b10][b10][b10]

至於soccer,其實我以前也跟他吵過 [b01] ,後來發現他是超級直腸子後,換個溝通方式就OK了 [b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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