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便宜的AF-11

討論電腦用喇叭,甚至一些家用音響AV喇叭都可以。

版主: DearHoney

enixdeader
神人
文章: 970
註冊時間: 2003-04-26 23:44
來自: 瘋狂小雅房

文章 enixdeader »

:eek: 原來是這樣 :-.-: 那小弟真的是很抱歉

[b02] 不過那天看af11還有約七台*也還能買的價錢(希望讓小弟再買一台af11)
:roll: 其中一台已經讓給一位好友了*手邊只剩一台銀色的
忙到真的吐血的研究生生活,天天被數字包圍唉><

但音樂讓人再重振精神,終於完全體會到:有音樂真好啊^^
enixchsa
FIREFALCON
神人
文章: 1250
註冊時間: 2002-09-14 08:00

文章 FIREFALCON »

enixdeader兄快開團購吧...
enixdeader
神人
文章: 970
註冊時間: 2003-04-26 23:44
來自: 瘋狂小雅房

文章 enixdeader »

:-.-: 再去確認看看再說

:) 可以的話當然辦團購 [b02]
忙到真的吐血的研究生生活,天天被數字包圍唉><

但音樂讓人再重振精神,終於完全體會到:有音樂真好啊^^
enixchsa
moonman
初學者
文章: 7
註冊時間: 2003-11-16 14:53

文章 moonman »

沒錯的話.....應該是小弟把最後一組買走了....

今天跟學弟一起去試聽 一開始聽的時候還剩兩組21 跟十組左右的11

聽到一半有人把一組21帶走 我趕緊搶最後那一組 XD

學弟家裡聽慣B&W 說兩組聽古典都不及格 最後選了11

本來要跟老闆凹1.6K的 不過已經那麼便宜了 不好意思多說

結論是1.7K的21已經賣完了 下次就算有進貨也可能不會這麼便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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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i460+JBLpro 合體獸
AF21+ACS45.1 合體獸
xick
神人
文章: 658
註冊時間: 2004-03-12 23:05
來自: 台中東海

文章 xick »

代理商所發出的聲明,跟junglerex的愛用者權益有關。
http://forums.dearhoney.idv.tw/viewtopic.php?t=40857
去看看吧
saialan
初學者
文章: 1
註冊時間: 2004-07-23 19:04

文章 saialan »

映象中 他那幾組擺了好久了 到現在才銷出去嗎@@!!
好像早在6月多回台南的時候就有看到他在賣說
都沒有人發現阿>"<!!
剛註冊~請多指教
brian12140
初學者
文章: 3
註冊時間: 2004-01-05 09:19

文章 brian12140 »

各位請小心了:
看到了JungleRex緊急通告....請注意不要買到來路不明的貨..
我請教了一下唸法律的同學,他說買贓物也會有罪耶!!!
普通贓物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
「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Xcycl
神人
文章: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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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Xcycl »

brian12140 寫:各位請小心了:
看到了JungleRex緊急通告....請注意不要買到來路不明的貨..
我請教了一下唸法律的同學,他說買贓物也會有罪耶!!!
普通贓物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
「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那是指,在知道收購物是贓物的情況下,才成立的吧 ...
emil
神人
文章: 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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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mil »

Xcycl 寫:
brian12140 寫:各位請小心了:
看到了JungleRex緊急通告....請注意不要買到來路不明的貨..
我請教了一下唸法律的同學,他說買贓物也會有罪耶!!!
普通贓物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
「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那是指,在知道收購物是贓物的情況下,才成立的吧 ...
所謂贓物, 係指因犯財產上罪所取得之物, 不論是偷來、搶來、騙來、
強盜、綁票或恐嚇而來的財物都是。
略可分:
1.收受小偷贈送贓物。(收受贓物罪)
2.代他人將贓物交與第三人。(搬運贓物罪)
3.寄藏他人贓物。(寄藏贓物罪)
4.明知是贓物而以買受。(故買贓物罪)
5.明知是贓物仍代為介紹親朋買受。(牙保贓物罪)
口說無憑, 耳聽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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