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MSC 先生:
就如同大家幫我講的一樣,正是因為大陸有太多的網站抄襲了我的文章,所以我在我網站的文件說明區有特別提醒,只要註明出處即可。過去,有一大堆的大陸網站根本不管這件事情,圖片也拿,文章也拿,弄得全部都像是自己的東西。
我並不是不准人家拿,只要你有遵照我的要求即可,就是註明出處而已,這很難嗎?
即使劉恩惠已經把 audio100 網站上關於我的東西都拿掉,但他仍然透露出不太能理解為什麼圖片不能分享的道理。我想這是兩岸認知的差距,而台灣在這方面則與世界各大國家的認知標準相同,中國大陸則不同(我並不願意說「落後」二字)。在你們還不能體會什麼叫做智慧財產權之前,不妨多向台灣學習看看。
或是您設身處地想想看,您花功夫辛苦製作出來的成品,被人家複製後展出、使用、甚至銷售,不但不告訴你,還對外聲稱是他自己做的,您能接受這種事情嗎?難道只有文章是辛苦寫作所以不可以分享,圖片就行?拍照圖片也要花功\夫的啊!
東西不是不能轉載到中國大陸,我的網站規則是,註明出處就可以。劉恩惠之前拿過我的文章、圖片,都沒有註明出處,而且在大陸,不是只有他一個人這樣,我還記得有個人叫做楚狂,他更是誇張。此外你可以用 cn.yahoo.com 來搜尋看看,看看你能夠在中國大陸找到多少我的東西?你會嚇一跳的!
我再講一次,只要能夠註明出處,我整個網站被 mirror 走都沒關係,可以不用告訴我。不要說在台灣,全世界願意這麼做的網站是非常少的,大多是禁止轉載的。所以還請您不要以為我們是不准大陸朋友轉載,而是要有基本的尊重與智慧財產權的認知罷了。
我忍不住要说话!
版主: DearHoney
我來自大陸内陸省份,第一次來到貴站,看到大家關於版權的議論很有感觸。内地版權觀念的確極爲淡薄,因爲内地直到今天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版權法,所謂的著作權法實際上是剝削作者利益維護官方權益的偽版權法,我們也深受其害。我們也在力爭當局盡快實施真正意義的版權法。侵權的行爲源自我們不了解國際上公認的真正的版權法。
大家因爲法制不同環境不同,有些觀念可能無法溝通,我們需要相互了解和理解,我們來這裡的目的是學習交流。在版權方面我們不懂或是做錯了,你們指出來,應該允許我們改正。\r
不要把對紅色專政的厭惡都發洩到同胞兄弟的身上,不要拒絕友好的交流呼聲(哪怕這種交流是以侵權這種不愉快開始,但是畢竟是個開端,我們的老祖宗有一句古話說的好:不打不成交嘛!)。
兄弟閒的敵視是我們華夏民族的最大悲哀,南北韓都開始和解了,我們還要等多久?爲什麽不從我們做起,從現在做起?
大家因爲法制不同環境不同,有些觀念可能無法溝通,我們需要相互了解和理解,我們來這裡的目的是學習交流。在版權方面我們不懂或是做錯了,你們指出來,應該允許我們改正。\r
不要把對紅色專政的厭惡都發洩到同胞兄弟的身上,不要拒絕友好的交流呼聲(哪怕這種交流是以侵權這種不愉快開始,但是畢竟是個開端,我們的老祖宗有一句古話說的好:不打不成交嘛!)。
兄弟閒的敵視是我們華夏民族的最大悲哀,南北韓都開始和解了,我們還要等多久?爲什麽不從我們做起,從現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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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學者
- 文章: 32
- 註冊時間: 2001-01-05 08:00
- 來自: 淡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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