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宿舍被抄

除了不要把這裡當作電腦軟硬體診療室之外,什麼都可以聊!

版主: Dear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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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los
神人
文章: 1838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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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Barlos »

to <b>realsync666</b>

從網上聽到的消息, 那些成大學生似乎不大可能成功身退 :-.-:
jakyou
神人
文章: 1305
註冊時間: 2001-02-12 08:00

文章 jakyou »

前恕刪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首先基本上我不認為這是小事,台灣音樂界現在的慘狀大家該知道吧,過去一張唱片可賣幾十萬張
現在幾萬張就算大賣,再這樣下去我們只有外國歌曲和老歌可以聽了....
</FONT><!-- BBCode Quote End -->

我不認為台灣現在唱片賣不好跟 MP3 有多大的關係,盜版一直都有,使用 MP3 的占人口總數比例並不高,影響並不是那麼大。

在我看來,近幾年華語歌市場萎縮,主要是資訊取得容易了,像以前電視只有三台,要接觸到國外的音樂資訊只能靠 ICRT 之類的電台,日本的東西還被新聞局打壓,在沒有選擇之下,國內的作品當然賣的好,因為是封閉型的市場。

近幾年第四台普及了,MTV 24hr 播放國外歌手的新歌,日劇也可在電視上播出,國人看到了一些不同以往的東西,選擇多了,也有東西可以比較,再加上國內歌手暴增,台灣一年發的專輯超過 400 張。

在有多樣選擇,多重比較的情況下,一樣是花錢,選擇華語作品的比例還會像以前一樣嗎?除非東西真的是非常有特色,不然不可能像以前一樣大賣...

我手邊也有百來張正版CD,但華語作品不到五張,這是盜版的問題嗎?我不認為。
Edsel
大師
文章: 80
註冊時間: 2001-01-10 08:00

文章 Edsel »

IFPI已經確定要提出告訴了,
還相當洋洋得意,
和那個作秀的檢察官一起大唱雙簧戲.

罷了,
流行樂界的垃圾,
不聽也罷,
以後我即使有錢也絕不再買任何一張台港美的CD
此不共戴天之仇絕對要傳之世世代代,
讓後代子孫永遠見識到,
資 本家與法律體系是如何地共生,
專門拿最沒有抵抗力的人開刀.
這十四位同學要是判刑確定,
最低的刑期是六個月,
最高可以判到三年,
而且還有附帶的民事賠償,
ifpi,檢察官,甚至法官,
一定會共同演一場好戲,
重重地把這十四位同學屠殺一番,
以迎合資本家和美國的胃口,
總之他們幾乎已經是確定不得超生了.

對照之下,看看那一堆在光華商場,
與警察共生共存,狼狽為奸的大補帖黑道,
你就知道台灣離亡國之日不遠,
可憐的,永遠是沒權沒勢之人.

也許有人要問,
明明就是犯罪之人,
有何好強辯的?
但是我們要問,
法律的制定,
是為了何人的利益?
今天你單純下載一首MP3來聽,
法官至少就得判你六個月,
就算可憐你也不能減刑.
這不禁令人想起,在十九世紀那個悲慘世界裡,
偷個麵包就要被警方毒打,關上數年勞改的歷史.
不知道我在說什麼的人,
請去看悲慘世界.
再者,執法者人力有限,
執法必定有所選擇性,
那麼執法者找誰來開刀?
這就絕對不是一個單純的法律問題,
而變成一個政治選擇問題,
便成一個社會迫害問題,
這個事件完全突顯出政府和商人的共犯結構,
不要以為我在危言聳聽,
或者只是在傳布似乎早已過時的馬克思思想,
當那些學生被判刑,被關到牢裡,
被ifpi敲詐恐嚇大筆賠償金時,
你們再來用你們的眼睛,
看清楚這個世界吧!
JCP
初學者
文章: 7
註冊時間: 2001-04-08 08:00
來自: 台大化學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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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JCP »

只能說活在台灣很悲哀吧,小老百姓動輒得咎,有權有勢者愛幹嘛就幹嘛。這些成大學生只能怪自己倒楣,法律是誰在訂的?當然是有影響力的人在背後運作,立法院三讀通過。執法者看誰的臉色?當然不是看市井小民的臉色。其他電腦擺學校的人也提高警覺吧,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哪一天另一個檢察官也抓狂了,跑來台大抄我的FTP站,那才好玩哩。另外像ezpeer,玩過的就知道,所做的事幾乎都是在互傳mp3,如果成大學生有事,這個站會是合法的嗎?要檢舉它嗎?還是全台灣沒有一個檢察官知道這類型的站在搞什麼?總之,那個到成大揚威的檢察官,如果敢用同樣的勇氣去夜市把賣盜版CD的全抓起來,順便直搗黃龍破獲壓片工廠,把幕後大老闆也帶回去收押,我會佩服他。否則在我看來只是個小丑罷了。
但是為了預防被這些小丑害到,大家真的要小心,尤其是有開站的,至少我自己最近一定要關站避避風頭。硬碟都裝抽取盒吧。
kevinfeng
初學者
文章: 13
註冊時間: 2001-01-05 08:00

文章 kevinfeng »

從BBS上轉貼一篇比較理性的抗議文章

> 作者: Blair (kk) 看板: SaveNCKU
> 標題: Re: [轉貼]幾點建議 請詳讀
> 時間: Fri Apr 13 19:51:59 2001
>
> : 1)【成立專屬網頁】
> : BBS的討論容易被時間洪流淹沒,而且更新頻率太高,閱讀者很難抓到\r
> : 我們所要表達的Keypoint。
> : 我覺得我們需要一個專屬的網頁,清楚的表明訴求重點。此外也可以避
> : 免外界人士被迫來BBS斷章取義。
>
> 建議加上一個明顯的標誌
> 讓支持這次行動的網站/網頁
> 將這個標誌放在明顯的地方並提供連結
> 類似黃絲帶之類的....
>
> 先結合網路族的力量來支持本次行動
> 以壯大聲勢
>
> 也許還可以成立英文版網頁\r
> 讓世界各地的人來支持
> "持有MP3不應該遭到搜索或起訴"這一類的想法
> 相信聽MP3的人口都會支持的
> 不過若要這麼作,務必三思
> 千萬要避免讓外國人士產生對台灣不良的印象
>
> 也許檢警只是對這一類先進科技了解不足而已......
>
> 報社方面,固然有報導錯誤的地方
> 不過人非聖賢啦.....
> 最好的方法是告訴他真相,並請他在能力範圍作平衡報導
> 也就是說`一發現報導錯誤,
> 我們的相關人員,譬如學校新聞中心的人員
> 為維護校譽,就要想辦法跟媒體聯絡(其實媒體自己會來找吧)
> 作清楚的說明
> 或是去函更正
>
> 得罪媒體沒有任何好處
> 我們要學習原諒
> 並讓媒體進而傳播正確詳實的消息
>
> : 2)【統一發言口徑與訴求】
> : 在網頁中,我們必須將我們所獲得的共識,以及我們即將採取的行動清
> : 楚的說明;這不但有宣傳效果,也可以協助凝聚成大學生的共識。
> : 更重要的,可以讓其它大學生及社會人士瞭解事實的詳細經過,這對解
> : 救14位同學很重要。我們必須儘速扭轉他們為嫌疑犯的社會印象,否則
> : 很難獲得廣大社會群眾的支持。
> : 當然,也請各位理性發言;不要提出支持盜版品一類的說詞,或對記者
> : 與檢察官嚴詞批評,這只會加重社會大眾對成大人的負面印象,間接害
> : 了這14位學弟。
>
>
> 我想行動的訴求還要
> 包括支持購買正版軟體與音樂
> 支持查緝違法與盜版行動
> 支持IFPI行使查緝盜版行動
> 呼籲遵守著作權法
>
> 當然,也要呼籲支持正當合法的搜索程序
> (譬如匿名信檢舉、
> 或是第一個來宿舍的員警是否沒有搜索票就私自進入宿舍並打開同學電腦搜索檔案
> ......這部分已有很多討論)
> 並說明持有MP3就如同持有含音樂的錄音帶的一般的自然
> 是否觸犯法律,仍有相當大的疑點
> (要使用淺顯易懂的話語爭取社會支持,有點這次中共爭取美國民眾支持與同情一樣的)
> 以聲援這十四位同學
> 也就是用生活化的例子說明這次同學電腦被查扣的原因只是因為持有某一種格式的檔案
> 並非在作違法燒錄販賣的事情
>
> 最後就是盡量設身處地為IFPI與檢察官想想
> 不要有情緒的話語
> 看看有什麼是可以保留IFPI與檢警顏面的做法或說法...
> 讓
> 1. 14名學生可以繼續快快樂樂的完成學業
>
> 2. 持有MP3檔案的眾多電腦族不在生活於恐懼之中
>
> 3. 讓政府重視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
> 並進而打擊非法販賣盜版軟體或音樂的業者
> 以保護合法業者的生計,並增進稅收,彌補國庫的不足
>
> 4. 檢警雙方甚至社會大眾更深入了解資訊科技對現代社會與人類的影響
> 並在往後對類似的事件能夠更客觀並清楚的作個了解
>
> 盡量化阻力為助力
> 如果真的有各類的組織或活動,而且可以爭取到IFPI或更多藝人
> 甚至微軟之類的大型軟體公司
> 一起共襄盛舉
> 那我們就成功了\r
>
> 也才稱得上是讀 "成功\" 的!!!
>
> --
> ※ Origin: 盈月與繁星 (MoonStar.twbbs.org) ◆ From: 140.116.246.33
>
Gomi
神人
文章: 475
註冊時間: 2001-02-24 08:00
來自: 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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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Gomi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著作權確實很多人不懂,例如買一片原版光碟回家自行燒錄,也觸犯重製罪</FONT><!-- BBCode Quote End -->
前。內政部著作權委員會主委表示:僅僅是自行燒錄,只要沒有提供給家人(居住在一起的親人)以外的人,就不構成犯罪行為...(在本次案件中,燒出的光碟只可以給個人使用,宿舍並不能算是〔家庭〕﹔若是在家庭裡撥放,便是有幾個客人也無所謂)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要是上了法庭,就秀出CD跟法官說
「我們有正版,只是換片太麻煩,壓成MP3比較方便」
這樣不知行不行? :P
</FONT><!-- BBCode Quote End -->
據我所知可行...只要如上述所說,不要散撥到自己(既然是住宿舍的話)以外的人手上,就應該可以了...吧?(汗)(這叫[鑽法律漏洞]吧?)

不過...其實我想說的是...並不是<u>檢察官還是誰的做錯什麼</U>,就代表<u>盜版的人沒錯</u>。並不是<u>還有更大條的還沒被抓</u>,就代表<u>只拷貝一兩片的人沒違法</u>。並不是<u>音樂本身品質不好</u>,就代表<u>我們可以違法的拷貝</u>。
錯的就是錯的,無庸置疑,該遭到口誅筆伐的,並非他們不去抓大的盜版商,只找大學生,或是流行音樂沒價值之類的,該被探討的是,檢察官這次的搜索行為<b>是否合法</b>?以及成大的學生是否<b>真的違法</b>吧?
再怎麼說,就算原版片再怎麼貴,也是因為有他們的價值才貴的起來,如果一再的以便宜的價格流傳,相信這論調大家都很熟,這樣就沒有人有辦法創作了,不但沒有資金,更有<b>努力都白費了,給人這樣糟蹋</b>的無力感。

啊...算了,累了,有空繼續講小高一生的愚蠢大道理...(爆)

<!-- Edit Notice Start -->

<font size=-1>[ 這篇文章在 2001-04-13 21:05 被 Gomi 編輯過 ]</font><!-- Edit Notice End -->
頭像
Hwh
神人
文章: 327
註冊時間: 2001-01-09 08:00
來自: 天外魔境

文章 Hwh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to Hwh
你也是在硬拗^^
你是人不是供犯罪所用之"物"
這種拗來拗去沒意思
</FONT><!-- BBCode Quote End -->
是不是硬坳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
"MP3無罪"
唱片公司要抓盜版...我支持
可是...我要的是合理的抓盜版..
我支持"值得支持的音樂"
一日不敗家,便覺言語無味,面目可憎.
你,今天敗家了嗎?
HigH
神人
文章: 1074
註冊時間: 2001-01-05 08:00
來自: 深宮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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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HigH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在我看來,近幾年華語歌市場萎縮,主要是資訊取得容易了,像以前電視只有三台,要接觸到國外的音樂資訊只能靠 ICRT 之類的電台,日本的東西還被新聞局打壓,在沒有選擇之下,國內的作品當然賣的好,因為是封閉型的市場。
</FONT><!-- BBCode Quote End -->
在我看來....當消費者能夠取得越多資訊....就越有判斷優劣的能力
老子就是不買中文cd....整張專輯只有一兩首歌能聽還出
什麼叫做"主打歌"??~~老子花三百元買一張專輯只為了一首主打歌~~其他九首都垃圾~~~
這樣你們唱片公司很爽嗎~~撈錢撈的很爽吧~~!
已經多少消費者在肚子裡幹的要死....業者卻一點警覺心也沒有
他們怎不自己摸摸良心想想出過的經典中文專輯有幾張?

很好....今天居然有這種事發生
看著好了........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道理才要上演勒
justthinking
神人
文章: 1366
註冊時間: 2001-01-04 08:00
來自: 敗家者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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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justthinking »

以行動來抗議吧...發動全台學生拒買國語CD活動...
一方面表達大家對於唱片素質低落的現況..
一方面表達我們對那些因為MP3而惹上官司的成大學生的支持!!
愛國心是惡黨們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的藉口
KD
神人
文章: 564
註冊時間: 2001-01-05 08:00
來自: THE HOLLIES

文章 KD »

<!-- BBCode Quote Start --><FONT COLOR=GREEN>
在我看來....當消費者能夠取得越多資訊....就越有判斷優劣的能力
老子就是不買中文cd....整張專輯只有一兩首歌能聽還出
什麼叫做"主打歌"??~~老子花三百元買一張專輯只為了一首主打歌~~其他九首都垃圾~~~
這樣你們唱片公司很爽嗎~~撈錢撈的很爽吧~~!
已經多少消費者在肚子裡幹的要死....業者卻一點警覺心也沒有
他們怎不自己摸摸良心想想出過的經典中文專輯有幾張?

很好....今天居然有這種事發生
看著好了........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道理才要上演勒
</FONT><!-- BBCode Quote End -->



老實說我覺得有些主打歌還不是整張專輯裡最好聽的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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